关于2024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理工办〔2024〕111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5、附件6)、23年延期结题的项目(见附件7)。
二、验收组织方式及时间
1.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题材料上交创新创业学院。
2.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校级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结题验收材料上交创新创业学院。结题验收成果要求请见江理工办〔2024〕111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3.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2)《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3)《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稿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4)《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精粹》(附件4),纸质稿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的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6)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上填写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及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4.截止时间
本次结题材料上报时间截至到2025年3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对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附件5和附件6),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2.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按照管理办法,学校将终止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作撤项处理。项目主持人及其成员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项目,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允许指导新的项目;
3.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学校将验收结果和成果精粹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择优推广宣传;
4.各二级学院需填写并提交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和延期汇总表(附件8),和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和延期汇总表(附件10)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材料和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和延期汇总表的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创新创业学院教育管理科(地点:59-607),联系人:吴佳,联系电话:86953775,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ujia@jsut.edu.cn;
6.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上交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具体联系人请见(附件9);
7.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将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结果公示后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材料和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和延期汇总表的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创新创业学院教育管理科(地点:59-607),联系人:吴佳,联系电话:86953775,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ujia@jsut.edu.cn。
附件:
1.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表
2.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3.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4.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精粹
5.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6.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7.2023年延期结题的项目名单
8.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
9.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联系人汇总表
10.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