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6-04-10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江理工办〔2024〕111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6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 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国家级项目中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根据教育厅分配指标我校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一项国家级或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项目应确保在校期间完成,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重点支持2024级学生申报。

2.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应有两年工作经验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 人,每名教师同时参与指导的各级项目不得超过 2 项。若指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则不得指导新项目。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具有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多名指导老师联合指导时,第一指导老师必须征得其他老师的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一年,起止时间从2026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30日。确有需要的,可申请延期年。

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次评审遴选推荐,推荐项目(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国家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申报表(一式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需要注明评审结果的纸质稿及电子稿4月28日中午11:30前统一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创新创业学院教育管理科(地点:59-607),联系人:吴佳,联系电话:86953775,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ujia@jsut.edu.cn。

推荐项目汇总表中学生负责人的学号请正确填写。

3.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后所有国家级和省级推荐项目均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申报。

4.具体内容以省里正式通知为准,相关支持政策按照江理工办〔2024〕111 号《江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训练项目)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项目)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实践项目)

4.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5.专业门类目录

6.2026年大创项目校内任务分配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410日

2026立项通知.zip